□記者 餘超 實習生 王姝
  東方今報信陽訊 2012年12月14日,信陽市光山縣男子閔擁軍持刀在光山縣文殊鄉陳棚小學對面及校內砍殺一名群眾及二十三名小學生,致八人重傷,十一人輕傷。昨日,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12·14”光山校園殺人案一審宣判,認定被告人閔擁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2年12月13日23時許,閔擁軍受“世界末日論”影響離家游走。次日7時許,行至光山縣文殊鄉陳棚小學大門斜對面,向群眾向家英要求烤火,向家英稱屋內沒有柴火,閔擁軍十分惱怒,拿起向家英家中的菜刀朝向家英頭部連砍兩刀,致其倒地。隨後,閔擁軍持此菜刀沖入陳棚小學,連續砍殺23名學生,致向家英和七名學生共八人重傷,十一名學生輕傷。
  2012年12月16日,閔擁軍被當地公安機關批捕。2013年6月27日,信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閔擁軍犯故意殺人罪,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向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昨日,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宣判,認定閔擁軍犯故意殺人罪,依法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決定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鍵分享到【網絡編輯:鄭國鋒】【打印】【頂部】【關閉】
     (原標題:信陽光山校園殺人案被告一審獲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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